7月28日,湖里区正式发布《湖里区促进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及配套申报指南。
该政策围绕厦门市打造“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流行文化中心”的目标任务,把握产业发展的新形势,在原有《湖里区促进影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的基础上修订制定,旨在推动以影视、音乐为主要内容的流行文化产业在湖里区实现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。
《若干措施》共有17条,真金白银支持文化影视产业发展。其中,首次对符合我市文化产业园区认定标准的园区进行扶持,争取培育出更多市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,引导园区做大做强,单个园区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;支持文化园区数字化转型,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。支持开展演艺活动,对livehouse演出、中型营业性演艺活动、特色场景活动、全国性活动进行扶持,并将符合条件的音乐节、戏剧节、艺术节、动漫节列为扶持对象,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400万元。支持开展影视文化产业活动,对院线电影在湖里区电影院举办全省首站首映礼或电影展映、路演活动,以及在湖里区举办的影视文化产业活动进行扶持,单场活动奖励最高300万元。大力培育影视、音乐等文化产业各个层次人才,一名人才每年最高可获得1120万元奖励。
近年来,湖里区文化影视产业发展势头良好,全区注册落地影视企业933家,总注册资本49.51亿元,约占全市的三分之一。截止目前,湖里区兑现的各类影视政策扶持资金总额3.71亿元,居全市各区之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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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何铭颖,衷文垅